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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概况

发布:2020-02-26 浏览:467

长沙,湖南省省会,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,全国“两型社会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、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,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。东邻江西省宜春、萍乡,西连娄底、益阳,南接株洲、湘潭,北靠岳阳。长沙是综合交通枢纽,京广高铁、沪昆高铁、渝厦高铁在此交汇。 
 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,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。总面积11819平方公里;辖6个区、1个县、代管2个县级市;2017年,常住人口791.81万,城镇化率77.59%。 2018年,常住人口815.47万人,成为湖南省首个常住人口破800万人的城市。 其中,城镇人口645.23万人,乡村人口170.24万人,城镇化率达79.12%,全省第一。地区生产总值11003.41亿元 。境内地势起伏较大,地貌类型多样,地表水系发达。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,湘江穿城而过。
 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历经三千年城名、城址不变,有“屈贾之乡”、“楚汉名城”、“潇湘洙泗”之称。有马王堆汉墓、四羊方尊、三国吴简、岳麓书院、铜官窑等历史遗迹。凝练出“经世致用、兼收并蓄”的湖湘文化。长沙既是清末维新运动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策源地之一,又是新民主主义的发祥地之一。走出了黄兴、蔡锷、刘少奇等名人。 
  长沙是中国(大陆)国际形象最佳城市、东亚文化之都、世界“媒体艺术之都”。打造了“电视湘军”、“出版湘军”、“动漫湘军”等文化品牌。长沙有高校51所,独立科研机构97家,两院院士52名,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,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15个;有杂交水稻育种、“天河”超级计算机、国内首台3D烧结打印机等科研成果。2019年2月,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。  

自然地理

【区域位置】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,是湖南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科技、金融、信息中心。它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 , 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。地域范围为北纬27° 53′~ 28° 41′,东经 111° 53′~ 114° 15′。东邻江西省宜春地区和萍乡市,南接株洲、湘潭两市,西连娄底、益阳两市,北抵岳阳、益阳两市。东西长约230 千米,南北宽约88 千米。2016年,全市土地面积11816.0平方千米,其中市区面积 2150.90 平方千米,建成区面积 374.64平方千米。

【地质地貌】长沙的总体地质特征是:地层出露齐全,花岗岩体广布,地质构造复杂,矿产资源丰富。各个地质历史时期的地层在长沙市均有出露,最古老的地层大约是10 亿年以前形成的。总体地貌特征是:地势起伏较大,地貌类型多样,地表水系发达。长沙的东北是幕阜—罗霄山系的北段,西北是雪峰山余脉的东缘,中部是长衡丘陵盆地向洞庭湖平原过渡地带。东北、西北两端山地环绕,地势相对高峻,中部递降趋于平缓,略似马鞍形,南部丘岗起伏,北部平坦开阔,地势由南向北倾斜,形如一个向北开口的漏斗。长沙城区为多级阶地组成的坡度较缓的平岗地带,地势南高北低,湘江由南向北流经中部,穿贯市区,江中的橘子洲长 5 千米,在全国城市中绝无仅有。湘江两岸形成地势低平的冲积平原,其东西侧及东南面为地势较高的低山、丘陵。东有属于湘赣边雁阵式山系的大围山,海拔 800 米以上山峰有 50 余座,其主峰七星岭,海拔 1607.9 米,为全市最高处;西有海拔 800 米以上的山峰 13 座,望城区乔口湛湖的海拔 23.5 米,为全市最低点。

【自然资源】长沙地下矿藏种类繁多,尤以非金属矿独具特色,已查明的有锰、钒、铜、钨、金、银、磷、海泡石、重晶石、菊花石、石膏、煤等 50 余种,有全国独一无二的菊花石。其中大型矿床 10 处,小型矿床 16 处,矿点300 余处。长沙土壤种类多样,可划分 9 个土类、21 个亚类、85 个土属、221 个土种,以红壤、水稻土为主,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 70% 与 25%。其余还有菜园土、潮土、山地黄壤、黄棕壤、山地草甸土、石灰土、紫色土等,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。长沙动物地理区划属东洋界华中区,生态地理区划属亚亚带林灌、草地—农田动物群,野生动物多为适应耕地和居民点的类群林栖鸟类已少见,田间捕食昆虫、鼠类和两栖爬行动物丰富。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,有自然生长和引进栽培的木本植物 102 科、977 种,其中常绿树 462 种,落叶树 515 种,乔木 457 种,灌木 414 种,竹藤类 106 种。主要林木有松、杉、栎、樟、楠、椿、茶、油茶、柑橘、毛竹等。1985 年长沙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,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香樟为市树,杜鹃花为市花。

【水文·气候】长沙水文特征:水系完整,河网密布;水量较多,水能资源丰富;冬不结冰,含沙量少。长沙市的河流大都属湘江水系,支流河长 5 千米以上的有 302 条,其中湘江流域 289 条。湘江自湘潭昭山流经长沙县西南边境,然后由南向北纵贯市区,经望城县乔口出境。经过市境的长度有 74 千米,其间流入湘江的支流有 15 条,其中较大的有:浏阳河、捞刀河、靳江、沩水。年平均地表径流量 82.65 亿立方米,径流深 550 ~ 850 毫米。湘江流经长沙市的常年径流量年均 692.50 亿立方米,全年可通航。全市水能蕴藏量 24.53 万千瓦,地下水总储量 9.35 亿立方米 / 年。长沙地处中国东南部,属亚热带季风气候。由于位居盆地内部,且距海较远,受冬夏季风转换、地势向北倾斜等因素的影响,春温变化大,夏初雨水多,伏秋高温久,冬季严寒少。长沙市气候有两个主要特征:1. 水热充足,生长期长。1981—2010 年,长沙市年平均气温17.4℃,年平均降水量为1475.8 毫米,年平均日照1583.3 小时。热量条件比较优越,降水多集中在春夏两季,多雨期与高温期一致,生长期长,对农业生产有利。2. 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,夏冬季长,春秋季短。春季从 3 月中旬到 5 月中下旬,为期约 70 天,期间气温升高很快,对春播有利。春季天气阴雨潮湿,降水量占全年的 40% 以上。夏季从 5 月中、下旬到 9 月下旬,为期132 天,季节长,天气热,是夏季的突出特点,夏季温高暑热,常连晴数日,骄阳似火蒸发强盛,在降雨集中期易发生洪涝灾害。秋季从 9 月下旬到 11 月中旬,将近 60 天,是全年最短的一季。冬季从 11 月下旬到次年 3 月上旬,为期 3 个多月,月平均气温大都在6.1℃以上,冬季气温虽不很低,但比较湿冷,降雪较少,有时会发生冰冻天气,冬季的降水量仅占全年的 16%,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少的季节。2016年长沙市气候年景整体偏差,暴雨洪涝、暴雪、5月低温、寒潮以及冰雹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主要成灾气象灾害。全年空气优良率73%,年平均气温18.3℃,属异常偏高年份;其中冬季气温偏高、春、夏季正常,秋季显著偏高;春、夏季偏长,冬、秋季偏短,入春提前,入夏、入秋、入冬偏迟,气候年比天文年长。年平均降水总量1726.7毫米,偏多17%;冬、春季正常略多,夏季偏多,秋季略多;雨季开始早,结束不明显;雨日偏多。年平均日照偏少,日照总时数为1421.7小时。全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。

【人口】2018年长沙常住人口815.47万人,成为全省首个常住人口破800万人的城市。 其中,城镇人口645.23万人,乡村人口170.24万人,城镇化率达79.12%,全湖南省第一。 

  2017年长沙常住人口791.81万人,比上年增长3.57%。按户籍人口计算,人口出生率为16.47%。死亡率为18.47%。自然增长率为-2.00%。城镇化率为77.59%,比上年提高1.60个百分点。 
  2016年长沙常住人口764.52万人,比上年增长2.87%。按户籍人口计算,人口出生率为15.04‰,死亡率为4.41‰,自然增长率为10.63‰。城镇化率为75.99%,比上年提高1.61个百分点。

【民族】长沙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城市,2016年有土家族、苗族、回族、侗族、瑶族、满族、壮族、蒙古族、白族等55 个民族,常居少数民族人口8.7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1%;外地到长沙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年均10万人次以上,驻长沙院校少数民族学生约4万人。

【语言文化】长沙地区使用的方言有长沙话、浏阳话和宁乡话。长沙话为湘方言下面的次方言新湘方言的代表,使用范围为长沙城区及周边地区,内部分歧较小,且随着经济和交通的发达而逐步缩小,部分词汇有文白二音,其中的文读有向普通话靠拢的倾向。与现代汉语普通话比较,其主要特点是有阴平、阳平、上声、阴去、阳去、入声六个声调,其中去声调分为阴去、阳去两个声调,入声调系古汉语入声调的保留,促声尾消失而自成一个声调。宁乡话以宁乡城区为代表,内部分歧较大,依地域向娄底、湘潭延伸和向长沙城区靠近而分别接近新湘方言和老湘方言,是介于新、老湘方言之间的一个方言分支。浏阳话亦以浏阳城区为代表,属赣方言的一个分支,其中的东部一处有一个方言岛,使用人口三千余人。整个长沙地区的方言,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古代(上古和中古)汉语的一些痕迹。长沙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,系楚汉名城,境内文化古迹众多,有炭河里遗址、禹王碑、马王堆汉墓、长沙国王陵遗址、铜官窑遗址、岳麓书院、爱晚亭、天心阁古城墙、靖港古镇、谭嗣同故居、黄兴故居、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——里仁学校、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、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旧址、刘少奇故居、何叔衡故居、胡耀邦故居、谢觉哉故居、徐特立故居、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——锦绶堂、浏阳文庙、新民学会旧址等。长沙历史文化悠久,孕育了以湘绣、浏阳花炮、湘剧、浏阳菊花石雕、长沙弹词、火宫殿火神庙会、长沙花鼓戏、长沙窑铜官陶瓷技艺等为代表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【历史沿革】长沙历史发展,可追溯到远古时代。据考古判断,在距今15-2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,长沙地区即有原始人类活动。新石器时代,已形成氏族及部落。殷商之世,长沙属扬越之地,是百越部落的分支。春秋战国时期,长沙属楚国黔中郡。秦设长沙郡,为秦初全国三十六郡之一,长沙自此列入中原政权的行政区划,郡治湘县。西汉置长沙国,治临湘县,辖临湘、罗、连道、益阳、下隽、攸、酃、承阳、湘南、昭陵、茶陵、容陵、安成13县。王莽始建国元年(公元9年)改长沙国为填蛮郡,改临湘县为抚睦县。东汉复置长沙郡,改抚睦县为临湘县,仍为郡治,上隶荆州。辖临湘、攸、茶陵、安成、酃、湘南(侯国)、连道、昭陵、益阳、下隽、罗、容陵、醴陵13县。三国时期属东吴。吴晋南朝,临湘县析出湘西县,临湘县为长沙郡首邑,南朝宋开始,湘西县为衡阳郡(长沙郡析出)首邑,上隶荆州或湘州(西晋怀帝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分荆、江二州置)。公元589年,隋统一中国,废州郡,行州县二级制,长沙郡改潭州,辖长沙、衡山、益阳、邵阳4县。临湘县(省湘西县)改称长沙县,为潭州州治(大业三年隋一度改潭州为长沙郡)。唐武德三年入唐版图;贞观元年设十道,潭州(天宝元年即742年,潭州改为长沙郡,至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即758年1月19日复改为潭州)属江南道,辖长沙、衡山、醴陵(武德四年分长沙县立)、湘乡(武德四年析衡山县置)、益阳、新康(武德四年析益阳设,七年又并入益阳)等6县。开元二十一年分十五道,潭州属江南西道。后唐天成二年六月十七日(927年7月18日)马殷“以潭州为长沙府”,长沙为楚国都城,周太祖广顺二年(952年),南唐边镐陷长沙,湖南政治中心移至朗州(常德)。宋太祖乾德元年(963年)二月,入宋版图,至道三年(997年)分全国为十五路,潭州为荆湖南路路治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年)分长沙县5乡及湘潭县2乡设善化县,与长沙县同附廓,潭州辖长沙、善化、浏阳、宁乡、湘潭、湘乡、益阳、安化、湘阴、醴陵、茶陵、攸县等12县,直至民初,长沙城为路、州及长善二县治所。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正月初一(1276年1月18日),长沙入元版图,设安抚司。十四年设潭州行省,十八年二月初九(1281年2月28日)迁潭州行省于鄂州,称湖广等处行中书省,徙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路。天历二年三月初九(1329年4月8日),文宗以“潜邸所幸”,改潭州路为天临路,辖长沙、善化、衡山、宁乡、安化5县,醴陵、浏阳、攸、湘乡、湘潭、益阳、湘阴7州,长沙、善化两县依郭。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(吴王朱元璋甲辰年九月二十四日)(1364年10月19日)徐达领兵至潭州,改天临路为潭州府。洪武五年六月,潭州府更名长沙府,辖长沙、善化(洪武十年省入长沙,十三年五月复置)、湘阴、湘潭、浏阳(洪武二年降为县)、醴陵、宁乡、益阳、湘乡、攸、安化11县及茶陵州,府城依旧设于长沙、善化两县,上隶湖广布政使司。清顺治四年四月初八(1647年5月12日),高士俊领兵入长沙,长沙纳入清版图,沿明制设长沙府,上隶湖广,仍辖12州县。康熙三年(1664年)湖广省设右布政使司、湖南按察使司于长沙,偏沅巡抚移驻长沙。清雍正元年(1723年)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(仍隶湖广)。长沙(府)城自此为湖南省会。长沙府上有盐法长宝道。乾隆时长沙府城不仅为巡抚治,亦为布政、提学、提法三司,巡警、劝业、盐法、长宝四道治所。 民国元年(1912年)4月,并县归府,长沙、善化二县合并为长沙府直辖地。民国二年(1913年)9月,改定旧长沙府附廓首县裁府改县,长沙府直辖地改为长沙县。民国三年(1914年)6月2日,湖南划为四道,长沙县属湘江道(即原长宝道,1916年裁撤武陵道,其中11县划归湘江道)。1914年废都甲设乡镇,长沙县辖7乡11镇。民国九年(1920年),长沙设市政厅,年底设市政公所。省会警察厅设东、南、西、北、外东、外南、外北、商埠8个警察署(区)。当年废除“道”,县直属省。民国十九年(1930年)7月27日,中国工农红军攻入长沙,成立长沙市苏维埃政府。年底,长沙城分设东、南、西、北、外东特、商埠6个区,下辖158街团,街团下辖甲、牌、联(结),5家为1联,2联为1牌,10牌为1甲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5月,裁商埠入西区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5月,裁商埠入西区。8月11日,市县分治,析长沙县城区设长沙市,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意长沙设市,是第14个设为行政区划的市,也是第7个设市的省会,面积48.5平方公里。11月3日,废除街团制。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4月29日,划长沙市为4个区,按东南西北顺序命名为一、二、三、四区,每区分4坊,每坊设2至4保,共58保,40~60户为一甲。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,上属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。8月11日,改区坊保甲4级制为镇(乡)保甲三级制,原4区为8镇,市郊为4乡。“文夕大火”后缩编为城南、城北两镇及两乡。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8镇4乡改为4镇4乡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12月,设城东、城南、城西、城北、文艺、金盆、岳麓、会春8区。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至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9月,有83保1843甲。1949年8月,长沙和平解放,辖8区82保1838甲。长沙为湖南省省会。1950年3月30日,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四区。1953年1月,设水上区。1955年,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。1956年5月,撤销市郊外四区,辖乡并为7乡1镇。同年撤水上区。1957年,内四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;郊区辖7个乡、镇。1958年9月,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,郊区建立万年红、东风、岳麓公社。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。12月24日,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,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、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。1983年2月8日,长沙市增辖浏阳、宁乡、湘阴(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)。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。2015年4月8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,成为全国第12个、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,面积490平方公里。2017年11月1日,长沙从全球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,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“全球创意城市网络”,成为亚洲首个、中国首座获评世界“媒体艺术之都”称号的城市。2018年11月26日,中国幸福城市论坛举行。2018第十二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结果揭晓:长沙再度入选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”,这是长沙第11次获此殊荣。

经济社会发展

【概况】初步核算,2018年长沙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1003.41亿元,比上年增长8.5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18.73亿元,增长3.3%;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660.19亿元,增长6.8%;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024.49亿元,增长10.7%。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.1、3.3、5.1个百分点,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.4%、38.5%、60.1%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4.95亿元,比上年增长10.1%,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9.71亿元,增长9.9%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9.52亿元,增长12.4%。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.0%,涨幅增加0.7个百分点;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.5%,涨幅增加1.1个百分点。

【农业】201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37.21亿元,比上年增长3.5%,其中农业增加值229.28亿元,增长3.6%;林业增加值21.42亿元,增长6.9%;牧业增加值56.59亿元,增长1.3%;渔业增加值11.44亿元,增长0.8%;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8.48亿元,增长8.1%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2.54万公顷,比上年下降5.5%,其中稻谷播种面积29.30万公顷,下降7.5%,优质稻种植面积所占比重为76.8%;蔬菜播种面积14.63万公顷,增长2.6%;油料种植面积5.51万公顷,下降1.3%;出栏肉猪438.53万头,增长0.4%。

【工业和建筑业】2018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.2%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.2%;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.3%。全市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.3%,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9.2%,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3.8%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272种主要工业产品中,产量比上年增长的有176种,占产品总数量的比重为64.7%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5.5%,主营业务成本增长4.9%,利润总额增长7.8%。全市建筑业增加值997.78亿元,比上年增长10.6%。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57.72亿元,比上年增长13.3%;房屋竣工面积7482.10万平方米,增长0.5%。

【固定资产投资】201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.5%。全市计划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在建项目(不含房地产开发)1752个,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2.7%。在固定资产投资中,第一产业完成投资(不含水利建设投资)增长59.8%;第二产业完成投资增长22.0%,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2.1%;第三产业完成投资增长5.0%。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5.7%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12.7%。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.76亿元,比上年增长0.7%。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387.35万平方米,增长5.7%;商品房销售额1951.01亿元,增长12.3%。

【国内贸易】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65.04亿元,比上年增长9.9%,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.2%。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240.18亿元,增长9.7%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4.86亿元,增长10.8%。按消费类型分,餐饮收入467.29亿元,增长10.0%;商品零售4297.75亿元,增长9.8%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.9%(全口径,下同,可比口径增速为6.7%),分类别看,粮油、食品类增长20.0%;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类增长5.5%;化妆品类增长22.1%;金银珠宝类下降5.3%;日用品类增长31.7%;书报杂志类下降18.5%;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0.2%;中西药品类增长18.4%;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.8%;通讯器材类增长3.7%;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0.8%;汽车类增长7.7%。

【交通和邮电】2018年全市全社会运输周转量588.59亿吨公里,比上年增长7.5%,其中旅客周转量增长7.5%;货物周转量增长8.6%。全市电信业务总量647.06亿元(2015年不变价),比上年增长159.8%。邮政业务总量112.89亿元(2010年不变价),增长36.3%;邮电业务收入176.42亿元,增长9.0%,其中电信业务收入118.39亿元,增长4.1%;邮政业务收入58.03亿元,增长20.5%。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159.25万户,下降4.7%;移动电话用户1337.07万户,增长11.2%;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328.17万户,增长17.6%。   

【对外经济和旅游】2018年全市进出口总额(海关口径)1283.34亿元人民币(折合193.80亿美元),比上年增长36.8%,其中出口总额823.15亿元,增长40.0%;进口总额460.19亿元,增长31.4%。在出口总额中,机电产品415.8亿元,占比50.5%;高新技术产品167亿元,占比20.2%。在进口总额中,机电产品289.3亿元,占比62.9%;高新技术产品146.7亿元,占比31.9%。全市利用外资项目329个,合同外资金额106.62亿美元,比上年增长35.1%;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7.80亿美元,增长10.1%。全市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1061.27亿元,增长16.7%。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4973.46万人次;旅游总收入1808.05亿元。接待国内旅游者14843.09万人次;国内旅游收入1767.03亿元。接待入境旅游者130.37万人次;入境旅游收入61987.95万美元。

【金融和保险业】2018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(本外币合计,下同)18633.60亿元,比年初增加1491.77亿元,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692.08亿元,比年初增加487.26亿元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8360.89亿元,比年初增加2325.02亿元,其中短期贷款余额3656.00亿元,比年初增加584.57亿元;中长期贷款14175.01亿元,比年初增加1586.52亿元。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11.82亿元,比上年增长24.2%,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40.41亿元,增长22.0%;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71.41亿元,增长25.3%。赔付支出111.66亿元,增长17.9%。

【教育和科学技术】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普通高校51所,普通高中88所,初中学校242所,普通小学937所。在学研究生6.76万人,比上年增长9.7%;普通高校在校学生63.60万人,增长4.2%;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4.03万人,增长2.6%;普通初中在校学生25.85万人,增长4.7%;普通小学在校学生62.22万人,增长8.4%;幼儿园在园幼儿31.13万人,增长5.9%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%,小学升初中入学率105.8%。全市共投入学生免费入学和资助经费14.71亿元,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170.43万人次学生全部享受了免杂费入学,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159.83万人次学生全部享受了“一费制”(含课本费、教辅资料费和作业本费)全免入学,在长沙市就读的12.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,全部享受免杂费、免“一费制”入学。全市补助了5.6万人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。全市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95个,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35项。专利申请41034件,比上年增长10.8%,授权专利21188件,增长23.4%;签订技术合同3811项,成交金额145.15亿元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.3%。

【文化、卫生和体育】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1个,文化馆10个,公共图书馆12个,博物馆(纪念馆)15个,档案馆14个。全市有卫生机构(含村卫生室)4523个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331个,卫生防疫、防治机构14个,妇幼保健机构11个。卫生技术人员8.04万人,比上年增加0.30万人,其中执业医师、执业助理医师3.04万人,增加0.11万人;注册护士3.80万人,增加0.15万人。卫生机构床位7.73万张,增加0.36万张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6.99万张,增加0.34万张。全市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20项次(市级、区县、乡镇街道三级),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500万人。年末拥有各级健身辅导站700个,公共体育场地1956个。  

【环境、节能和安全生产】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,自然保护区面积0.67万公顷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6.4%。初步核算,2018年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44.19万吨标准煤,比上年下降14.2%。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76.82万吨标准煤,下降11.7%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中,吨水泥综合能耗下降9.6%,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下降2.0%,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.1%。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59人,比上年下降42.2%;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.005人,下降50.0%;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8人,下降4.6%;万车死亡人数0.82人,下降11.8%。

【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】2018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815.47万人,比上年增长3.0%。按户籍人口计算,人口出生率为13.67‰,死亡率为6.77‰,自然增长率为6.90‰。城镇化率为79.12%,比上年提高1.53个百分点。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792元,比上年增长8.2%。其中,人均工资性收入27664元,增长9.6%;人均经营净收入7093元,增长4.6%;人均财产净收入6902元,增长4.9%;人均转移净收入9132元,增长9.5%;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775元,增长6.2%。在城镇居民消费分类中,食品烟酒人均消费9523元,增长11.4%;衣着人均消费2399元,增长10.4%;居住人均消费7040元,增长1.3%;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2836元,增长0.9%;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6876元,增长7.8%;医疗保健人均消费2569元,增长13.4%;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826元,增长16.7%。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9.2台,空调239.1台,计算机91.5台,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81.6台。城镇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42.7平方米。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14元,比上年增长8.6%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20959元,增长9.2%。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7.1台,计算机47.0台,移动电话机290.3台。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59.4平方米。全市有社会福利院、敬老院、养老院、光荣院等200所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2.09万人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507处,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683个。接受社会捐赠9365万元。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.23亿元,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2.54万人(包括城镇和农村)。年末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253.20万人,比上年末增长11.98%,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%;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8.73万人,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254.94万人;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5.91万人,增长12.81%;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54.45万人,增长8.06%,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.97万人;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153.20万人,增长4.52%;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63.41万人,增长13.06%;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513.09万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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